关于征集“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4/07/04 06:35:10 来源: 作者: 点击:4000次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要求,有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按照《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征集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企业。
(二)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经销商应获得生产企业的授权。
(三)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须获得CCC认证证书。
二、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
(二)守法自律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四)生产企业的授权凭证。
(五)参与政策实施活动门店目录表和商品报备表。
(六)风险防范方案。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20弄2号606室;电话:021-62857577,全套材料扫描后同步发送至shbicycle@sina.com。截止日期:2024年7月10日(邮寄日期),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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